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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中学招生简章

* 来源 : 本站原创 * 作者 : 校务办 * 发表时间 : 2019-08-20 * 浏览 : 1808次

新泰市青云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

 

为规范新泰市青云中学2019年招生工作,根据《新泰市教体局2019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新教发〔2019〕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新泰市青云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一致优先”的原则,招收青云中学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在我校划片范围内就读条件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驻新泰部队(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均在我校划片范围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在我校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若房产在我校划片范围内,在我校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如户籍地址在我校范围内,在我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适用本条。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则上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址确定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但在城区长期居住的,参照本条。

三、招生学区范围

青云中学:平阳河以东,青云路以北,滨湖路以西,瑞山路以南。

四、招生办法

今年我校实行网上报名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报名需在规定时间内用IE浏览器登录http://www.qingyunzhongxue.cn,单击“招生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流程填报。

网上报名后,还需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1. 志愿填报

1)城区小学(含青云街道、新甫街道所属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包括信息采集时已提报《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的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用山东省学籍号(外省市学生用全国学籍号)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身份证明、所属及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市教体局登记,经审核后按照家庭住址所属学区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还须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2.审核确认

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我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我市从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实际入住年限1年以上的,需提供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

c.能提供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其父母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签有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学区确无房产。相关证件需经调查核实合法有效。

5)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审核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山东省<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待工作的通知》(泰公通〔2018〕93号)有关规定;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入学,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执行《泰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细则》(泰人才办字〔2018〕38号)有关规定。

入学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有关部门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安排在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招生录取

我校今年招生计划1000人,在教体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我校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我校将对招收的学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新泰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6-12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我校将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确需在我校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材料交学校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等);④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满2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务工证明(有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⑤提供小学五年级学籍证明,属跨省入学的须提供全国学籍号。

七、招生报名时间

818日—19日,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及工作安排并报教体局批复,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820日,学校公布招生简章及工作安排;

8月21日8:00—23日18:00,学生网上报名;

8月24日上午8:301130到学校上交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附后);

8月25日—28日,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审核确认;

8月31日,学校发布新生名单;

9月2日,新生入学。

咨询电话:7223507   

 

 

新泰市青云中学

 

2019年8月18日

 

附:新生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

4、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实际入住年限1年以上的,需提供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

5、其它符合文件精神要求所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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