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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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 来源 : 本站原创 * 作者 : 校务办 * 发表时间 : 2018-03-14 * 浏览 : 228次

青云中学教材及教辅资料使用管理办法

一、各学期教材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并在指定的用书中选取与我校实际相符合的教材,教材征订由教务处预选,报主管校长审定方可向新华书店预定。  

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集体采购,一律采取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由学生到书店或向出版代理商购买。违者,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教学中的课堂练习及单元测验,由各学科备课组组织教师编写,并填写文印报告单由年级主任审批,方可胶印。编写资料要体现精选精练的原则,不可滥发资料,年级对各科练习实行总量控制,胶印的资料要合理使用,反对浪费。  

四、根据学生差异,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有价值的教辅资料,但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也不得代为购买。教师推荐使用的资料必须是正规出版物,不得向学生推荐和使用各种盗版资料。教师推荐使用资料时不得从中拿回扣,其价格由年级组、备课组共同商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其让利部分全部让给学生。  

五、学生书本资料费为代收费,学期结束时学校与年级结算,多退少补。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学校规定的数额外加码,不得自行收费,也不得将书本资料费挪作他用。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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