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风考纪,客观反映每一位同学的真实水平,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有如下情形之一者,扣除该科成绩50%: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夹带资料、小抄的;
3、接传答案的;
4、损坏公物、在考场内大声喧哗,不听劝阻的;
5、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的。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扣除该科成绩100%:
1、抄袭他人答案、交换答卷的;
2、偷看书籍、资料者;
3、考试时间未到,提前交卷的。
对作弊学生,一经查实,级部将对学生、班级、班主任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