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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作者:李展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11
 

为加强学校管理,教育学生热爱学校,使公共财产更好地发挥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1. 教室公共财产包括课桌椅、讲台桌、黑板、窗帘、电灯、空调、墙地面、门窗及玻璃等。同学们要爱护公共财物,要正确使用,做到轻拿、轻放、轻开、轻关。

2. 班级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负责本班公物保管。学期第一周,对教室公共财产认真清点,有损坏等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更换维修。在第二周前,与总务处签定公物保管责任书。课桌椅的保管要落实到人,做好标记。课桌椅的使用完好程度应作为期末个人评比条件之一。

3. 教室公共财产要经常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报告总务处。公物损坏按规定价格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批评、纪律处分。

4. 总务处将不定期检查各班公物保管情况,公布检查结果。期末前班级生活委员对本班公物进行自查,填写检查表。总务处对一学期每班公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做好总结,对保管、使用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对差的班级要给予批评。

5. 班级公物保管及使用情况,作为期末评选先进班集体条件之一。毕业班在毕业前要对教室公共财产认真检查,与总务处办理交接手续。交回本班门钥匙,对损坏公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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