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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制度

作者:李展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11
 

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教育局和本校制定的学生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新学期开始,按时报到交费注册。如未报到,学校有权对该生按有关《人学规定》做出有关处理。

2. 按时参加开学典礼、结业式、课间操等学校组织的集会及校内校外各项集体活动。

3. 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好学校和年级规定的每节课,不迟到不早退。

4. 请假制度:

(1) 如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尽量作到事前请假,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假。事假要有家长假条,病假要有医院证明及家长相关说明。

(2) 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要得到班主任批准,并告知年级组长,请假两天的要由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共同审查批准,两天以上的要告知教育处主任并得到批准,凡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5. 迟到或早退三次累计旷课一节,旷课三节以上者将受到年级组和学校批评处理(年级内、校内批评,警告等处分)并通知家长。

6. 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者,学校教育处要会同年级组查明事实,由学校做出校级处分在校内公布,并通知家长给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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