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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中学汛期安全工作责任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03
 

春暖花开,未雨绸缪,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我校特制定班主任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班主任、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在学生上课期间,发现学生缺勤,及时跟踪,落实学生去向,特别多个学生突然无故早退或迟到,班主任要立即报告学校,尽快落实行踪。

    四、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远离池塘、河坝、水库等危险地段。

    五、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打110报警,让成年人来抢救,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未成年学生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六、班主任要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汛期教育,让学生知道遇有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该怎么做。

七、班主任要教育孩子不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八、班主任要利用班会、黑板报等形式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饮食安全方面的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青云中学

                                                        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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