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中学生仪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进校、在校必须穿校服:
①校服整洁干净,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
②进校时校服拉链应该拉到胸口偏上位置,不得散开;
③遇天冷时可以在校服外面加外套及其他保暖的衣服,不得只穿保暖衣服而不穿校服;
④在校时应始终穿着校服,不得改穿其他服装;
⑤在休息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校内外活动,都应穿校服;
2、对穿鞋的要求:必须穿运动鞋或学生鞋,不得穿时装鞋、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3、对头发的要求:
①整齐、自然,不得抹摩丝;
②一律不得染发,即使在寒暑假期间也不得染发;
③男生不得留长发(前不遮眉,侧不过耳,后不靠衣领);不得留不适合中学生的怪发(光头、西瓜皮、茶壶盖等时尚发型);女生不得烫发,不得留过长的刘海,不得留遮挡半面脸;
4.不得佩戴任何首饰:
①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如项链、手镯、戒指、耳环、玉佩等;
②对少数耳朵已经穿孔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不得佩戴任何装饰品的规定执行。
5. 对书包的要求
上课期间(包括考试)来校一律背双肩包,不得背挎包、拎包进校;
6、其他要求:
①不准带伤害眼睛的美瞳,不能美甲,不能留长指甲,不准纹身;
②不准携带手机、MP3等与学习无关的用品入校;
③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先有班主任提醒,然后有政教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按照整改通知书上的要求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其生所在的班级的当月班级量化,严重者对其实行校纪处分。
青云中学政教处
2014年3月10日